近日,美术学院朱茂刚老师作品《行书<小窗幽记选抄>册》获得第十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书法类二等奖,这是美术学院第二次获得“泰山文艺奖”的殊荣。
第十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会议于 2017年8月8日至8月12日在济南召开。本次评奖共有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艺术理论和评论的571件艺术作品参加了评选,有58名艺术家参加了“艺术突出贡献奖”评选。“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 号)文件规定,对参选作品和参评艺术家进行了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审,共评出拟获奖艺术作品143件。其中,一等奖15件、二等奖40件、三等奖73件、单项奖15件。“艺术突出贡献奖”拟获奖人选12人。
美术学院教师在此次评选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是对学院艺术创作成果的肯定,同时,对促进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艺术实践水平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撰稿:杜晨 编辑:王戈弋 编审: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