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我校入选“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 2022-11-25 浏览次数:

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科字〔2022〕158号),我校成功入选“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近年来,国家、山东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陆续出台了多个管理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等。山东省科技厅在20208月,印发了《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围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加强内设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成功入选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可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充实、延伸、彰显我校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特色发展,加快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进程,健全和完善我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必将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后,学校将以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为主线,破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与机制障碍,制定赋予科技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建立成果转化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权益等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政策,制定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转化机构和平台建设等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具有齐鲁师范学院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通过提质、确权,引导产出一批高质量产权保护、具有市场转化价值的原创科技成果;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拓展政产学研金服用合作新模式;探索建立现代高效农业、绿色化工、园林植物分子育种等先进技术验证中心;提升现有科技创新孵化体系的功能与品质通过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升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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